人民政协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
陈祖英,吴素心
摘要(Abstract):
<正>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指出,要“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,健全深度协商互动、意见充分表达、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,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、联系群众、服务人民机制建设。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”。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,要牢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覆盖、全链条、全方位的鲜明特性,履行各项职能,推进协商民主,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、推进多党合作、实践人民民主,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篇章增光添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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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(Author): 陈祖英,吴素心